关于杭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05-26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59号)的要求,决定在杭州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承担市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时间

自6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5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原由市住保房管局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和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停止受理。5月30日(周一)、5月31日(周二),由市国土资源局各办证窗口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在6月1日起统一发放。

二、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和办理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平海大厦、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共设立10个不动产登记办证点,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1.市民中心办证大厅:江干区新业路311号L楼二楼,电话:87008160;

2.平海大厦办证大厅:上城区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电话:89830003;

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四楼),电话:87926030;

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下城区白石巷256号,电话:87939822;

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运河东路200号,电话:87654121;

6.拱墅区行政审批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电话:58237052;

7.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电话:87396179;

8.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滨江区泰安路200号,电话:87702468;

9.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9898535;

10.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杭新路中国美院东大门斜对面),电话:81109650。

其中,市民中心办证大厅受理全市主城区各类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办理全市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全市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以及市局委托的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必备资料等内容详见各窗口服务指南或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

三、原有证书效力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收费标准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不增加办证单位和群众的费用负担。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原房屋登记费标准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无定着物的,根据杭政函〔2009〕168号规定,暂停征收土地权属调查费。统一登记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免收证书工本费。

五、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

(一)查询范围

自2016年6月1日起,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含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下沙)和之江旅游度假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含原住保房管局的房屋登记资料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档案资料)。

需查询2016年6月1日之前登记的房屋登记档案纸质资料,请到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杭州市开元路40号,咨询电话:0571-87068826)办理。

(二)收费政策

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服务不收取费用。

(三)服务网点及地址

1.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档案服务大厅: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电话:88227566、88227569;

2.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电话:87702468;

3.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A10窗口,电话:89898535;

4.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杭新路中国美院东大门斜对面),电话:81109650、81109299。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6日